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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红十字会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施行一周年新闻通气会
2021-09-10 18:06:00    来源:宁夏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1年9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这是我国首部专门探索规范眼角膜捐献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宁夏眼科医疗事业发展和眼角膜捐献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和规范眼角膜捐献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并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9月10日,宁夏红十字会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施行一周年新闻通气会。宁夏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刘雁平出席通气会并就我区眼角膜捐献工作现状及取得的成效有关情况做了介绍。

  《条例》施行一年来,宁夏登记眼角膜捐献志愿者人数达到11916人,实现眼角膜捐献10例、使24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红十字“生命接力”工程品牌逐步形成。为确保《条例》落地落实落细,宁夏红十字会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宣传《条例》,推动志愿捐献深入人心。全区各级红十字会围绕眼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各环节,主动联系广播电台、楼宇广告、报纸、抖音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解读政策、答疑释惑、推广经验、树立典型。通过报道每例眼角膜捐献者感人事迹,生动再现来自第一现场的登记、见证、缅怀和捐献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在全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和主要公共场所的电子屏以及全区4000多个楼宇广告宣传屏上广泛开展“生命接力·救在身边”的大型宣传活动;推动志愿捐献工作“进医院、进高校、进社区、进单位”,拓宽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眼角膜捐献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参与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志愿登记管理规范化。《条例》颁布后,宁夏红十字会及时发布捐献登记途径:一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二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登记;三是赴当地红十字会进行书面登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以快递的方式邮寄实体卡和感谢信到捐献登记的志愿者手中,并同步开展规范管理工作。

  三、强化协调员培训,见证捐献救治过程。捐献协调员常年奔波在医院和患者之间,为逝者与生者打通一条通道、让大爱延续,被形象地称作生命的“摆渡人”。作为捐献协调员,捐献知识的宣传普及,潜在捐献者的发现、识别与评估,脑损伤的判定安排,与家属进行沟通取得法律授权,角膜功能维护,角膜捐献伦理审查,角膜获取与转运,角膜移植人文关爱与缅怀纪念等系列工作都要全程参与。目前,我区有经国家考核认证的捐献协调员43名,他们活跃在一线,作为“生命的使者”,全力做好眼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协调、见证、服务及信息报告等相关工作。

  四、畅通人道关怀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各级红十字会、器官获取组织等相关单位,开展慰问眼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等活动,让失亲者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目前,宁夏红十字会多渠道筹集经费,建成1所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园,分别设立自治区红十字会眼角膜捐献基金和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制定专项管理办法,给予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者困难家庭必要的人道关怀。

  五、缅怀纪念逝者,倡导文明新风尚。清明节期间,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缅怀纪念活动,弘扬正能量,倡导新风尚,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捐献光荣的浓厚氛围,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眼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这项大爱奉献的事业中来。

  通气会上,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同志分别就《条例》施行一周年以来眼角膜移植手术及医学治疗、眼库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眼角膜移植受捐者家属通过讲述心路历程,向社会呼吁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到眼角膜捐献中来,让更多的眼角膜盲患者重见光明。

  眼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爱心机构和组织加入到捐献事业中来,让更多的患者得到有效的救助,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传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