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八条禁令”,严格落实区直机关工委“十项严禁”的要求,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认真学习,迅速行动,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具体措施》),提出了“十四条禁令”切实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具体措施》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予以规范。《具体措施》与以往的相关制度相比,在内容上更具体,细化到日常具体行为上;在覆盖面上更广,从政治纪律的严要求到会风会纪的硬约束,基本覆盖作风建设的各方面。
今年以来,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约束性作用,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推动各类监管融合贯通;重大事项执委会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广开言路;抓干部作风建设,从“严禁”和“培育”两方面入手,既严格要求,也注重机关文化建设,通过兴趣小组设立、爱好大展示、礼仪要求等,夯实了机关作风建设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