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所属事业单位:
经2021年3月18日自治区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2020年9月1日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从即日起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