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所属事业单位:
《宁夏红十字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0日
宁夏红十字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舆情问题,积极引导和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工作舆论氛围,确保红十字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宁夏红十字会疫情防控工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田永华
副组长:刘雁平、范瑾琳
成员: 罗万明、曹振武、赵景春、周治军、陶军
主要职责:组织各部门制定应对突发舆情的工作方案,审定应对信息发布方案、发布口径、原则、内容及范围,审定统一的新闻发布稿,确定接受媒体采访的新闻发言人及发言提纲,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报告舆情。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红十字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宣传动员组。
负责人:周治军
成员:李建军、张立宁、陈卫东
联络人:周治军
主要职责: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搜集、整理以及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等具体工作。
(三)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自治区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为党组成员刘雁平。主要职责:在突发舆情中代表本单位发布重要信息,在日常工作中负责接受媒体采访。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一口径。在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室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区红十字系统各类舆情统一进行研判会商、对外宣传、解释澄清和应对处置,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解释,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和发布信息。
(二)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发现涉及损害我区红十字系统形象和声誉的突发舆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跟踪监测、调查核实和分析研判,快速上报有关信息,尽快采取应对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处置应对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
(三)把握导向,确保稳定。舆情应急处置以保护红十字会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并支持红十字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为导向,本着有利于平息事态的原则,切实化解负面舆论,维护红十字会正面形象和良好声誉。
(四)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发现负面舆情,通过协调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与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沟通,有效遏制信息传播,从源头上预防不良信息的扩散。
(五)疏堵结合,正确引导。发布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还原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情,合理把握评议尺度,防止恶意炒作,有效应对造谣抹黑。
三、舆情分类
(一)特别重大舆情。在涉及社会捐赠款物使用,特别是医用物资分配使用等方面的重大热点事件或重大突发情况,已经引起或很可能引起大规模媒体炒作或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舆情。
(二)重点舆情。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涉及我会的媒体敏感度较高的负面评论,可能引起或已经引发较大规模炒作,并有可能继续升级的不良舆情。
(三)一般舆情。涉及我会的传播范围较小,暂未形成集中舆论焦点的但应给予一定预警关注的不良舆情,虽总体可控但又具有一定敏感性,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升级。
(四)较小舆情。敏感度较低,不具有较强传播性,能够在短时间内予以化解的舆情。
四、舆情应急处置
(一)舆情监测。实行全员监测、分工负责的监测办法,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都要主动关注和积极开展舆情监测,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负责日常监测和舆情信息收集工作,掌握社会有关红十字会工作的舆情导向、特点和趋势,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判断筛选不良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对特别重大或重点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影响。
(二)舆情跟踪。舆情应对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发现舆情后,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测舆情发展动向,并在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掌握情况;当舆情出现情况恶化、影响扩大的苗头时,及时召开自治区红十字会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舆情应对工作组,按其建议有效处置。突发舆情发生后,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须每小时向党组报告一次舆情发展情况;突然发生重大变化的舆情须随时报告。
(三)处置措施
1.自治区红十字会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会商方式研究制定应对不良舆情的处置方案,提出意见建议,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出现针对红十字会的不实报道,或者恶意造谣抹黑红十字会形象的不良舆情时,根据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舆情工作组的意见建议,协助及时采取措施,并与相关媒体进行沟通,控制信息传播和事态发展。
3.自治区红十字会在自治区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拟定新闻通稿,明确发布渠道、发布要求和方式,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澄清事实,消除不利影响。
4.在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我区各级红十字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快督促整改,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应责任人提出处理和问责建议,调查及处理情况应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舆情稳定后应继续加强对舆情事件相关性质、相关领域、相关群体的舆情信息研判和应对处置,避免产生后续连锁反应。同时,依法有序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坚决维护红十字会的社会形象。
(四)分析总结。舆情事件处置结束后,对舆情发展特点、舆情应对措施及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等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舆情分析专题报告,进一步完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五、其他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自治区红十字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