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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红十字会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2013-12-19 17:23:00    来源:宁夏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各市、县(区)红十字会,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红十字会:

  2013年12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3〕11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明确任务、推动工作,促进宁夏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意见》的基本精神

  (一)《意见》对促进新形势下红十字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各级红十字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不断创新思路,拓展业务,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红十字会工作也出现了许多不适应、不协调的矛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红十字事业的深入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红十字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意见》,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意见》强调了加强新形势下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着力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创新、积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和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的具体要求,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在红十字事业发展上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红十字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指导和推动我区红十字事业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各级红十字会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高度,深入开展《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当前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的时代特征,立足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红十字会工作的现实需要,周密部署,完善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切实解决制约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基础性问题,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效提升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能力,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广泛的支持,为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红十字事业创造良好环境。

  (三)自觉以《意见》精神统一认识行动。全区红十字系统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工作任务,重点组织学习《意见》全文,以《意见》精神武装全体工作人员的头脑,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意见》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用实际行动把《意见》精神落到实处。学习宣传贯彻《意见》要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个工作岗位实际结合起来,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精心谋划好2014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切实把《意见》精神生动体现到具体工作实践中,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准确把握红十字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不断加强学习宣传。各市、县红十字会要把《意见》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中心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学习培训计划,通过组织举办宣讲会、讨论会、座谈会、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讲《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目的,全面深入解读《意见》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学习效果。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充分调动各行业、各系统的力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的针对性、实效性、影响力和感染力。

  (二)进一步密切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各市、县红十字会要按照自治区红十字会的统一部署,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在当地报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意见》的主要内容,扩大宣传影响。要充分利用红十字网站等宣传媒介,宣传《意见》出台的背景、主旨、相关内容及对促进当地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义等,全方位开展《意见》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努力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各市、县红十字会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对红十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加强对《意见》主要内容的督促落实。要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当地红十字事业发展实际,组织研究制定当地政府加强和改进红十字工作的可行性办法,进一步细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不懈地促进《意见》的落实,切实提高各项支持政策措施的执行力,为红十字事业发展聚集正能量。

  三、加强领导,扩大宣传,确保《意见》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意见》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衔接,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全覆盖、效果最大化。要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保障,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带头贯彻落实,带头督促检查。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市、县红十字会要切实改进学风,做到真学真懂、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加强对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的正面引导。要创新学习贯彻的形式和载体,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丰富学习贯彻的形式和内容,努力增强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做好信息反馈。各市、县红十字会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及信息报送工作。自治区红十字会将采取实地走访、考察调研等方式,检查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