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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征集 “百年强国梦 我的人道情”主题创意微视频的公告
2021-04-26 19:33:00    来源:自治区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红十字文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道德风尚向善向美,结合第74个“5·8”世界红十字日宣传纪念活动,自治区红十字会决定开展“百年强国梦 我的人道情”主题创意微视频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0日截稿(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5月20日前完成稿件初审,5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二、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要求

  (一)紧扣主题。围绕“百年强国梦 我的人道情”主题,可将本人参与红十字会有关活动的亲身经历和体验,或身边发生的与红十字工作有关的现场见闻,拍摄制作成视频作品。

  (二)遵法崇德。作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作品思想立意有温度、有态度、有高度、有情怀,能够展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正能量。

  (三)格式规范。以手机、相机、摄像机等器材拍摄并经剪辑制作后的视频作品均可参加征集活动,视频作品时长为1分钟——3分钟,提交格式为mp4格式,可配背景音乐和旁白,旁白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作品必须无标志、无水印、无广告图标。视频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明显背景噪音。

  (四)保证原创。作品要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严禁以存有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行为的作品参加征集活动,评审中发现涉嫌抄袭、剽窃、侵权的作品均取消参评资格,相应法律责任由作品投送人承担。

  四、参赛方式

  (一)请参加征集活动者将微视频作品发送邮件至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指定邮箱:nxhszhzxb@163.com,文件名为“微视频征集+作者姓名(或团队名称)”。

  (二)请参加征集活动者填写《“百年强国梦 我的人道情”主题创意微视频征集活动登记表》(见附件),与参赛作品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由自治区红十字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选。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银川市北京中路61号信通大厦2206室),联系人:周治军,电话:0951-5057408,18009516676。

  五、奖项设置

  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为获奖人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优秀作品将在自治区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发布。

  六、参赛说明

  (一) 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 作品创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二)作品背景音乐、配乐、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参赛选手自行解决,保证微视频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作品选送者承担。

  (三)参加此项活动,即表明作者将其参与此活动所选送作品的使用权授予自治区红十字会。自治区红十字会有权选送优秀作品在其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刊出,或向中国红十字会官网及其他媒体平台推荐,并有权在其他宣传场景和平台上免费播放和剪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