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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红十字会监事会2020年监督情况通报
2021-04-06 19:13:00    来源:自治区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自治区红十字会监事会2020年监督情况通报

  (2021年3月18日)

  李 珍

各位理事、监事,同志们:

  我代表监事会向六届二次理事会通报2020年监督情况。

  2020年是自治区红十字会监事会设立之年。一年来,在会党组的领导下,监事会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章程履行监督职责,为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理解红十字会法和章程,准确把握内部监督的工作定位,自觉接受会党组领导,主动服务红十字事业大局。

  二、依法依章履责,强化制度建设。围绕红十字会中心工作,分析梳理监督重点,找准监督薄弱环节,建立制度、规范流程,制定监事会《工作规则》,督促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与各类监督的协调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协助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推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围绕疫情防控,接受大考历练。坚持边筹建边探索,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内部监督,为监事会设立、全面履职奠定基础。参与制定《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监督办法》等规范性制度。加强现场监督和跟踪回访,督促接受和使用款物情况全公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红十字系统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四、突出监督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加强决策监督。专职副监事长全程参与自治区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把监督关口前移。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治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西吉县“博爱家园”等项目开展审计。三是加强重大事项监督。对执委会组织实施事项进行跟踪监督,全程监督储备库物资清查盘点并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

  2021年监事会将坚持围绕中心,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丰富工作手段,务求监督实效。一是协助扎实有序推进市县红十字会依法设立监事会,加强市县红十字内部监督工作的指导。二是加快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重点围绕全区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红十字会“十四五”规划、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通报完毕,请各位理事、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