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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 弘扬人道情 奋进新征程”照片征集活动的公告
2022-04-29 18:17:00    来源:宁夏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展现红十字事业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情怀和风采,讲述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人心,以人民群众的大爱善举激励社会,凝聚正能量,结合红十字博爱周活动,自治区红十字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 弘扬人道情 奋进新征程”照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55日至531

  、活动对象

  全区各级红十字会工作者、会员、志愿者、捐赠者、捐赠受益者广大社会爱心人士。

  三、作品要求

  (一)紧扣主题全区各级红十字会广泛发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志愿者及群众随手拍的方式记录镜头下的红十字会。作品需紧紧围绕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宁夏红十字运动发展史上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图片,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参与救灾、救助、救护、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中精彩感人瞬间,广大群众参与红十字会有关活动的亲身经历和体验以及身边发生的与红十字工作有关的现场见闻等。

  (二)遵法崇德。作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作品思想立意有温度、有态度、有高度、有情怀,能够展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正能量。

  (三)格式规范。图片要求构图新颖、主题鲜明、人物清晰色彩自然作品应为JPGPNGJPEG格式,每幅图片数据不低于2MB以手机、相机拍摄均可,谢绝PS等二次处理过的图片(可适度裁剪、调色)。作品必须无标志、无水印、无广告图标。每幅作品须附文字说明(何时、何地、何事、何人,文字简练、语句顺畅)。

  (四)保证原创。作品要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严禁以存有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行为的作品参加征集活动,评审中发现涉嫌抄袭、剽窃、侵权的作品均取消参评资格,相应法律责任由作品投送人承担。

  四、奖项设置

  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专家统一评选,计划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优秀作品在自治区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连续刊出,并选送优秀作品向《中国红十字报》投稿。

  五、参赛说明

  (一)请参加征集活动者将作品电子版发送邮件至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指定邮箱:nxhszhzxb@163.com,文件名为“照片征集活动+作者姓名填写《照片征集活动登记表》(见附件),与参赛作品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自治区红十字会对入选、获奖作品拥有用于红十字宣传展览、图册、媒体等非商业性质的无偿使用权,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著作权。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胡晓文,联系电话:0951-5047153  15109529756

  

 

  宁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2428 

  

  附件:喜迎二十大 弘扬人道情 奋进新征程”照片征集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