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会费是红十字经费和财产的合法来源之一。会费收缴工作与开展会员活动、激发会员热情、凝聚会员力量密切相关,对各级红十字会巩固事业发展基础起着重要作用。
我会在2021年和2022年团体会员发展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攻坚克难、奋发进取,依法依规推进红十字会员发展、会费收缴工作。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工作人员深入各机关事业单位,上门服务,积极对接,取得良好成果。2023年新发展团体会员16家,10个机关单位、6个乡镇卫生院,共收缴团体会员会费42000元;发展个人会员337人,其中49个个人会员各缴纳会费10元,共计490元。我会也依法依规为这些会员单位开具从财政局领取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中卫市红十字会一直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履职,着力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将收取的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节假日慰问生活困难的会员,为各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并调拨一个急救箱,组织会员开展人道救助服务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等。引导会员积极参与红十字公益事业,为发展红十字事业、营造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