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发起设立的救助0-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公益专项基金,从2009年起被纳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范围。申请条件为0-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贫困家庭儿童。
一、天使阳光基金申请标准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资助标准为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资助标准为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资助标准为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资助标准为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资助标准为3万元。
二、天使阳光基金申请资料
1、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下载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
2、患儿户口薄复印件;
3、患儿全部监护人(父母)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单亲需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复印件;
4、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5、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三、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流程:
1、患儿监护人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准备相关证件及病情证明资料到社区、办事处审核盖章后交县级或市级红十字会。
2、市级红十字会对申请资料审核后盖章,并在网络系统提交上报。网络系统上省级红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专家审核组逐级按照申请先后顺序依次审核。
3、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通过省级红十字会向监护人寄发《天使阳光基金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告知书》。
4、收到告知书的患儿在告知书要求时间内完成手术。
5、患儿监护人根据告知书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省级红十字会。
6、省级红十字会审核汇总,填写《彩票公益金项目拟资助患儿登记表》,上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7、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批后,资料合格患儿排队等待资助。(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根据年度安排分批次支付资助款至省级红十字会,省级红十字会在收到资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拨付至受助患儿账户,资助款拨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省级红十字会对受资助患儿电话回访并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患儿回访情况表》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何晴 电话:0951-5065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