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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
2026-09-07 11:01:00    来源:自治区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一、收到灾害情况报告(事故情况通报)。

  二、按照救灾指挥机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或者根据本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三、与前线工作机构联系沟通,了解灾区(救援现场)实际需求,并根据需求紧急调拨本级救灾救助物资,或者拨付救灾救援资金。

  四、按照上级指挥机构派遣通知或者根据灾区(救援现场)实际需求,派出救援队参与一线救援工作,或者派出工作组协助灾区(事故发生地)红十字会开展救援工作。

  五、按照上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启动社会捐赠款物接受工作,根据捐赠人意愿和指挥机构决策,分配使用捐赠款物,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救援任务结束,组织救援队撤离,进行救援工作资料及装备物资移交。

  七、根据指挥机构部署或工作实际需要,终止社会捐赠款物接受工作,依法依规处置结余捐赠款物,并公开相关信息。

  八、开展救援工作总结,并向党委、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告救援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