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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
2020-12-04 17:30:00    来源:宁夏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根据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机关各部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办公室(监事会秘书处

  1.履行会党组秘书职能,承办党组会议,做好决策事项办理和督办工作。

  2.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办事机构职能,承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执委会,做好决策事项办理和督办工作。

  3.履行监事会办事机构职能,承办监事会,做好决策事项办理工作,联系监事和社会监督委员会。

  4.履行会保密委办事机构职能,承办保密委会议,负责单位保密工作。

  5.履行会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能,承办小组会议,牵头做好防间保密相关工作。

  6.履行会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能,承办小组会议,负责安全培训、安全演练和办公场所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

  7.履行会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能,承办领导小组会议,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8.履行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能,承办小组会议,牵头负责普法宣传、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述法工作和“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周等活动。

  9.负责干部人事和劳资工作。

  10.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预算决算、捐款接受、经费报销、票据及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11.负责综合协调、务接待、领导批示督办等工作。

  12.负责收发文、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文件审核、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13.负责效能考核、信访接待、建议提案办理、年报统计、法律顾问联系等工作。

  14.负责内部业务监督、内部审计和对市、县监事会的指导等工作。

  15.牵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创建工作。

  16.负责机关事务管理、车辆管理、节能禁烟、值班协调、报刊订阅等工作。

  17.负责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及使用的公示工作。

  18.联系驻村工作队。

  19.完成会党组执委会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各项规定。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监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双查双述双评”“领学讲学述学评学”的落地见效,践行走好“两个维护”第一方阵。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支部做好按时换届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5.协助会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工作。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精神文明争创工作。

  9.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10.认真贯彻落实区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及时报告相关工作。

  11.领导机关纪委工作。

  12.协助会党组领导机关工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3.做好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对接工作,接受其指导。

  14.完成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赈济救护筹资部

  1.履行单位作为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办事机构职责,做好沟通对接和任务落实。

  2.牵头负责区本级备灾救灾工作,指导全区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备灾救灾业务、灾害管理系统、博爱通系统等的培训工作。

  3.做好中国(宁夏)赈济救援队建设、管理、使用相关工作,指导全区红字系统加强各类救援队建设。指导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援备灾仓库的规划、建设、管理,做好救援救助物资管理,统筹各类救援救助物资使用。

  4.履行单位作为自治区健康宁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事机构职责。牵头负责本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红十字系统开展应急救护。做好应急救护师资、持证救护员培训、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红十字系统应急救护知识、群众性防灾避险知识、卫生健康、艾滋病预防等的宣传普及工作。指导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护培训基地规划、建设、管理。

  5.履行单位作为自治区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事机构职责。牵头负责本级人道救助工作,指导全区红十字系统开展人道救助工作。负责博爱送万家活动的组织实施。

  6.负责本级人道筹资工作,指导全区红十字会系统人道筹资工作

  7.负责博爱家园、博爱卫生院(站)、救护站(角、点)等各类援助、自筹项目实施或指导工作。

  8.指导全区红十字系统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9.负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安排的国外红十字会业务联络工作。

  10.完成会党组和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宣传部

  1.负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

  2.负责红十字会员(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发展、服务及会费收缴工作。

  3.承担自治区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红十字志愿服务、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发展及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

  4.负责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会员、基层组织等的评优选先工作

  5.负责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6.负责指导市县级红十字会组织体系建设、按期换届工作。

  7.负责新闻宣传、红十字理念传播理论研究工作。

  8.负责联系、服务理事会理事的统筹协调工作

  9.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红透指数”工作。

  10.完成会党组和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备灾救灾中心(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服务中心、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

  1.负责救灾备灾物资、博爱送温暖物资以及捐赠物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2.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及表彰

  3.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工作

  4.负责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捐献的宣传动员、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救助和协调员培训、考核、表彰、管理等工作

  5.履行人体器官捐献和角膜捐献专项救助基金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负责管理人体器官捐献和角膜捐献专项救助基金。

  6.负责小天使基金及天使阳光基金项目工作和日常救助、困难学生救助等工作。

  7.负责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8.完成党组和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