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1986年9月,依据宁政函〔1986〕86号文件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代管。
2001年3月,依据宁编办发〔2001〕54号文件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改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联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党务、人事、机关事务工作,财政经费单列。期间,2002年7月成立自治区红十字会党支部;2003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为自治区红十字会下属事业单位。
2019年9月,经自治区党委编委会议和十二届自治区党委2019年第25次常委会议审定,“自治区红十字会由党委领导分管、政府领导联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不再管理其党务、人事、机关事务工作”。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关于设立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的通知》(宁党干字〔2019〕114号),设立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
2020年4月,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4个党支部。现有干部职工30名;中共党员30名,其中在职党员26名,退休党员4名。
二、组织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每届任期内均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要求,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全区红十字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相应机构成员及其负责人。
2020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第六次全区会员代表大会,按照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监事会。
三、内设机构
2020年3月,依据宁编发〔2019〕29号文件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监事会秘书处)、赈济救护筹资部、组织宣传部;下设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中心、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
四、部门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办公室(监事会秘书处) 主 任:张立宁
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赵景春
赈济救护筹资部 部 长:张惠军
组织宣传部 部 长:谢 方
备灾救灾中心 主 任:陶 军
五、其他情况
(一)机构代码信息
统一征信代码:13640000MB0R8232XD
批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公开募捐资格
公开募捐资格证编号:13640000MB0R8232XD
批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三)税务登记信息
税务登记证编号:宁税字640106501223202号
纳税人识别码:13640000MB0R8232XD
纳税人编号:640106010101518
发证税务机关:银川市税务局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2层
电话: 0951-5055705(办公室) 0951-5055972(传真)
邮箱:redcrossn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