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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简介
2020-12-04 17:32:00    来源:宁夏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一、历史沿革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1986年9月,依据宁政函〔1986〕86号文件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代管。

  2001年3月,依据宁编办发〔2001〕54号文件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改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联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党务、人事、机关事务工作,财政经费单列。期间,2002年7月成立自治区红十字会党支部;2003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为自治区红十字会下属事业单位。

  2019年9月,经自治区党委编委会议和十二届自治区党委2019年第25次常委会议审定,“自治区红十字会由党委领导分管、政府领导联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不再管理其党务、人事、机关事务工作”。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关于设立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的通知》(宁党干字〔2019〕114号),设立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

  2020年4月,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4个党支部。现有干部职工30名;中共党员30名,其中在职党员26名,退休党员4名。

  二、组织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每届任期内均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要求,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全区红十字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相应机构成员及其负责人。

  2020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第六次全区会员代表大会,按照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监事会。

  三、内设机构

  2020年3月,依据宁编发〔2019〕29号文件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监事会秘书处)、赈济救护筹资部、组织宣传部;下设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中心、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

  四、部门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办公室(监事会秘书处)  主  任:张立宁

  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赵景春

  赈济救护筹资部 部  长:张惠军

  组织宣传部        部  长:谢  方 

  备灾救灾中心     主  任:陶  军 

  五、其他情况

  (一)机构代码信息

  统一征信代码:13640000MB0R8232XD

  批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公开募捐资格

  公开募捐资格证编号:13640000MB0R8232XD

  批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三)税务登记信息

  税务登记证编号:宁税字640106501223202号

  纳税人识别码:13640000MB0R8232XD

  纳税人编号:640106010101518

  发证税务机关:银川市税务局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2层

  电话: 0951-5055705(办公室) 0951-5055972(传真)

  邮箱:redcrossn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