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56岁的何先生因病救治无效离世。遵照何先生本人遗愿,何先生的家属决定志愿捐献其眼角膜,让我区2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何先生于1968年出生于隆德县苏台乡。在女儿眼里,父亲是一位有爱心,吃苦耐劳且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我父亲曾跟着身为赤脚医生的爷爷学习了许多医学方面的知识,经常帮邻里乡亲解决一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大家都十分爱他。最近几年我父亲患上了高血压导致脑出血,身体状况变得越来越差,于是他跟我提起了器官捐献的事情,我也比较支持。”女儿回忆起父亲的点滴,眼眶湿润了,“我想帮我爸完成最后的心愿,也很希望他的角膜能够为那些眼疾患者带去光明。如果通过我爸能让我家亲戚、村里的乡亲以及更多人关注到眼角膜捐献的社会价值,我觉得这才是我爸能做到的更好的事情。”
10月24日晚,何先生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家属强忍悲痛,经过共同商议,遵照何先生遗愿,当即联系大武口区红十字会表达捐献意愿。在自治区红十字会协调下,器官捐献协调员与医学专家赶赴现场,协助家属办理好眼角膜捐献手续。协调员、医务人员和家属为何先生举行了告别仪式,并在协调员现场见证下,完成了眼角膜的获取。26日,何先生的眼角膜移植给我区2位角膜盲患者,为他们的生活带去了新的光明。
何先生和家人手捧希望,用爱将生命传递,使眼疾患者重见美丽世界。他们的决定和行动,是胸怀大爱、心存善念的长期积淀,充分体现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眼角膜)是挽救垂危生命、弘扬人间大爱、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事业,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积极参与。截止目前,全区成功实现器官捐献8例,救治20人;成功实现眼角膜捐献52例,使156人重见光明;成功实现遗体捐献114例,为宁夏医学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全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达362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