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致信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和“三献”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与服务水平,5月20日至22日,自治区红十字会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银川举办2026年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暨“三献”工作能力培训班。来自全区各市县红十字会、相关医疗机构、器官获取组织、遗体和角膜接收单位等的7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
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范瑾琳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他指出,“三献”工作是挽救生命、传递大爱、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事业。自2015年我区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区器官捐献事业稳步发展。截至目前,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突破4万人,累计实现遗体捐献138例、器官捐献10例、眼角膜捐献78例,成功挽救24名患者生命,帮助235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他强调,全体学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人文关怀,严守培训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贴心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推动我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邀请浙江省红十字会、甘肃省人民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等单位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丰富,紧贴工作实际,涵盖了潜在捐献者的发现与评估、脑死亡判定、捐献器官评估与维护、协调员管理和考评、亲属确认见证与伦理审查、捐献后档案管理等全流程内容,并设置了优秀协调员经验分享和宣传动员专题。通过培训,学员们一致认为,课程政策解读权威、实操性强,有效拓展了工作视野,丰富了知识结构,对进一步规范捐献见证流程、提升与捐献者家属沟通能力、加强宣传动员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自治区红十字会将持续完善“宣传动员、志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五位一体的全流程服务体系,落实好“三免一优”等激励优待政策,用心用情做好捐献服务与人文关怀,营造“捐献光荣、大爱传递”的浓厚社会氛围,动员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志愿登记队伍,奋力开创宁夏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